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

Frodo的勇氣

書是書,電影是電影,我絕對明白。但是無論怎樣改編,主角總不能太面目全非吧。

Frodo是魔戒整部書變化最大的角色。Samwise雖然是由傻傻鄉下小子變成Shire市長,他的性格是由頭到尾都很統一。Frodo一開始就像書香家庭的公子,生活無憂,有才有財有健康有朋友,完全是在自己的comfort zone裡。我覺得他第一次顯露出外柔內剛的性格,是在barrow-wight那段。小夥伴們都被抓了,可能已經死了,他可以拋棄同伴利用魔戒逃走...正是Isildur的情況啊,魔戒應該也在引誘他這樣做。可是Frodo在那一霎那醒覺過來,用拾來的劍斬斷barrow-wight的手,又呼喚Tom Bombadil來救他們。他呼喚時可是完全不肯定有沒有用的,甚至可能引來更多barrow-wight。一個小小的Frodo有比人類更大的勇氣,再加上Bilbo的憐憫心,注定魔戒是會毀在hobbit們的手上啊!這麼重要的一段為什麼電影沒有哩(翻桌子)!!!

2015年12月28日 星期一

Milgram Experiment

最近看了 一本心理學的書提到米爾格倫實驗(Milgram experiment)。參加者扮"老師"在穿實驗袍的人員的指示下電擊另一房間的"學生"(其實沒有真電擊,是演員演出效果),而且隨著"學生"答錯題目,每次電擊都加15V直至450V。結果大部分參加者雖然聽到"學生"喊叫求饒,都咬著牙關把實驗做到底,真是超變態的,詳情可以看wikipedia。

這個實驗最出名的結果,據說是證實人類對權威的服從性。我倒覺得如果是耶魯大學邀請你做實驗,你一定會相信耶魯大學的研究是為人類謀福祉,再不對勁的實驗也會做到底吧。耶魯大學也是權威的一種的說。

中文Wikipedia沒有提到的是Milgram還做了一些不同版本的實驗,其中一種是同一房間裡有其他"老師",當這些"老師"反對實驗人員的指示時,做到底的參加者也大為減少。另一個版本裡同時有兩個實驗人員各自給了矛盾的指示,參加者先是不知所措,有些要求兩個實驗人員達成共識,有些希望找出哪個實驗人員比較高級,當實驗人員堅持矛盾的指示時,很多參加者自行判斷實驗應否繼續,而這個版本是最少人做到底的。

Milgram實驗是6、70年代做的,實驗結果到現在依然發人深省。只要有冠冕堂皇(不管是別人說還是自以為)的理由就可驅使人盲目服從嗎?對於不合理的事情如果保持沉默,是不是變成了幫兇?當權威出現矛盾的情況,人們是不是更傾向運用自己獨立思考來判斷是非?當人被擺在"老師"的位置上,在不需負刑責的情況下是否可以無法無天對待"學生"?

還有,冠冕堂皇的不一定是暴政,但暴政必定冠冕堂皇。

2015年11月27日 星期五

Gollum成魔之路

對於無限loop的書,我是很喜歡看配角的。舉個例子,Smeagol對事物的根和起源特別有興趣,會潛入深潭或挖樹根山洞。得到魔戒後,Smeagol利用魔戒刺探別人的祕密,從而變成過街老鼠,最後被逐出村子。他變得越來越孤僻,流浪到Misty Mountains時想山底必有天大又不為人知的秘密,於是爬進山裡不再出來。可惜山的所謂祕密,只是空虛的暗夜,無有可找,無有可為。看到這裡真是心有所感。有時人熱烈追求的目標未必清楚,可能只是憑一個信念一股傻勁。很多人說這叫夢想,Smeagol追求的夢想也很像樣啊,最後竟是變成他的詛咒,真是叫人唏噓啊。

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

情迷鉛芯筆

自從小學三年級爸爸買了一支鉛芯筆給我後就一直在用這種鉛筆。其後陸續買了好多代的鉛芯筆。記得有一種筆頭有點彈性的最好用,可惜很多年沒出了。芸芸眾筆中,有一支pilot搖筆桿出芯的用最久,從中學三年級一直用到大學畢業做了幾年事才用壞,前後差不多15年吧。網絡上還找到它的樣子。

我比較喜歡粗身筆。這支筆粗度正好,重量平衡,搖筆桿的感覺很實在,非常好用。重點是,我那個天才設計師老哥也是用這個。有專業加持就是不一樣!

Pilot壽終正寢後,我一時頭腦發熱買了這支。

沒錯,它是一支Monteblanc Meisterstück。外表很有氣派,可是並不好用,不但頭重腳輕,還用扭筆桿方式出芯,不宜久用就是了。

後來一段時間我都是買日本的鉛芯筆。最近幾年用的是這種uni出的kuru toga。

Kuru toga是個突破性的技術。鉛芯筆雖然不用刨,但是還是會有點鈍的(除非是0.3)。kuru toga的筆會自動轉筆芯,一直寫一直轉,所以不會鈍。其實這支筆很好握,軟膠很舒服,可惜沒多久軟膠就變黑了。如果給小朋友用,更是沒多久就被捏爆了(是有多手癢啊⋯⋯)。

不用膠筆桿,用金屬筆桿好了吧。於是又換這種Staedtler。

這筆款的grip很有professional霸氣。雖然握起來有點冰冷,但墜手的感覺不錯,重量分配也很平衡。除了0.3版本,我還有2.0版本。Staedtler很奇怪,一般2.0的鉛芯筆,筆尾會有個小洞給人削尖筆頭的,Staedtler硬要另外配專用小刨。小小ㄧ個刨,細看原來是德國製造,膩害啊⋯⋯

最近手癢上網看筆,看到Rotring這個牌子。我說怎麼這個牌子很眼熟呢?細想原來是針筆的牌子(現在還有人用針筆嗎?)。八卦看看,看到他出了些好漂亮的鉛芯筆。忍不住訂了這支Rapid Pro

金屬八角形筆桿,比Staedtler略長了一點。拿著把玩是愛不釋手啊。非常欣賞它收筆咀的設計。



我還順便幫小朋友訂了些不同顏色的鉛芯筆。這個牌子香港很少見,而且可以選少見的顏色,支支都漂亮啊!



2015年11月2日 星期一

19世紀音樂大戰 (可能是之一,看心情吧)

用Apple Music,少不免尋找不同版本的曲子來聽。之前提過Tragic Overture,這首加上第四交響曲,是我最常聽的Brahms,而且歷時超過20年依然還是高踞常聽的榜首,遠超Mozart、Bach、Beethoven。連Wagner最近幾年也很少聽了,歌劇始終需要比較長時間和集中力,別說Ring Cycle,日益複雜的生活令普通歌劇也是奢侈品(雖然還很想狠狠聽一次Salome)。



話說浪漫派時期的音樂大戰,現在看起來真是有點吃飽飯沒事做的無聊。音樂就是音樂,浪漫就是浪漫,搞一堆口水戰,真是小圈子的高尚玩意啊。一邊是純粹抽象的所謂absolute music,另一邊是用音樂當顏料的programme music。雖然歷史證明absolute music算是贏了(現在還聽symphonies的肯定比symphonic poems的多),可是programme music也進步成現代音樂的一部分(現在聽電影配樂的肯定又比symphonies的多)。進步派的代表Wagner,現在也跟Brahms一樣放在classical music一堆,殊途同歸了。

"Too many notes!"皇帝如是說。講的人雖然是皇帝,沒哪幾個講得出他是誰(Joseph II,奧地利皇帝...奧地利喔)。被黑的,是音樂之神Mozart。這句對白出自Amadeus,戲裡Mozart還斗膽問 Joseph II 應該刪減那些音符,害得笨皇帝下不了台(看得我暗爽啊)。Mozart的音樂精緻細密到極點,Joseph II班門弄斧真是TMD大笨蛋啊。這個評語,浪漫派大致都是躺著也中槍的。Brahms和Wagner兩人音符的密度來說還滿像的,對立的只是在於音樂本身意在純粹抽象還是有所指。我看啊,兩者根本不存在對立的。Brahms一派覺得音樂就是純粹音樂,不應該有什麼故事、聯想、銀色胡蘿蔔之類的東西...啊那是誰寫了史上最偉大的日出的音樂啊,哈!

Horn Solo in Fourth Movement.


2015年10月15日 星期四

The Martian 火星任務

昨天一個人去看了中午場的火星任務,之前在商場找了個沒人的角落站著看完小說才進場的。很喜歡看由小說改編的電影,這次是為了想看電影特別惡補的。好在有kindle即買即有又可以隨時隨地看書,狠狠地三天內看完進場,爽!





對了,為什麼想看The Martian呢...是因為無意中看到演員表裏有Sean Bean。話說豆子老哥真是個異數,每次出場大家都會想,這次他又會怎麼個死法?我看過網上統計,原來豆哥平均約3部電影死一次,所以還不是每部電影都會死哩...當然我個人看得最多的是魔戒,而且因為他是fellowship的隊員所以感覺也最震撼(我是沒勇氣看Game of Thrones的)。除了豆哥外,其實我對nerdy的東西是有不尋常地愛好的。如果不是又懶又花心,我大概也會變成geek吧呵呵呵。

好了講回The Martian。我必須說電影改編得相當令人滿意,其中大部分的情節跟對白都是出自書裡,中間一些小變動也可以接受(只是不明白為什麼麥哥為何變成單專業,好奇怪的...農業專家會改裝這麼多東西嗎?還是folder上面打少了一個字...其實是蝦碌)。結尾的改動超好的...連書裡最後沒應用的想法都放進去了,好過癮。總之看過書再看電影不會想割櫈,算是很成功的。如果沒看過書的話,科學方面會比較霧煞煞。如果中學是讀數理化的話,書肯定會看到眉飛色舞。

電影裡有一個地方莫名其妙戳中笑點,是有點nerdy的人才會明白,也會秒懂為何有豆哥(好好好,不劇透OK,OK!)。

長手套的異想世界


2015年9月4日的google封面很有趣,雪夜有三隻狼在樹林追兩個小朋友。好奇查了一下,原來是Joan Aiken的冥壽。看到這個名字,馬上想起公立圖書館特有的冷氣和書的味道。讀初中時沒什麼零用錢,附近也沒有什麼商場好逛的,放假就是搭電梯到樓下公立圖書館,又安靜又有冷氣,還有看也看不完的書,看到肚子餓了就挑幾本書拿回家看。那時喜歡看四平八穩的小說,例如Agatha Christie的作品就非常扎實,沒有什麼loose ends,結局也很完滿。但是Joan Aiken的小說看完都覺得有點困惑,咀嚼後又感到淡淡的哀愁。



我多數Joan Aiken多數是看她的短篇小說。印象最深的是有個性格討人厭的女孩常常受到排擠,有個古怪的阿姨送她一對長手套,後來討厭她欺負她的人都遭到奇怪的報應,例如家裡被搗亂之類。最後女孩用帶著長手套手掩著耳朵,聽到一些聲音。講到這裡故事就完了,奇怪的人物奇怪的情節廿幾年後還記得。現在想起來,現實世界裡的人也不是一定跟循某類軌跡行動,有些人就是古古怪怪的。不和群…就等於不正常了嗎?老實講,我也想要有那樣的長手套,可能一輩子也不會用,擺著只是圖個心安。話說為什麼埋堆會成為人生的常態呢?從小到大都非常討厭一堆人大聲喧嘩,寧願跟一兩個好朋友靜靜地聊天,要不然自己聽音樂看書也很好。一定要吵鬧埋堆才正常的說法,我覺得...很!變!態!(極度鄙視吵吵鬧鬧的腦殘八婆!每次都想叫她們滾!開!)

籠統來講,小說的主角絕大多數都寫得很討喜,就算身世多可憐,性格多有缺失也好,最基本要讓讀者關心主角 (阿那不然故事是怎麼說下去哩)。雖然Harry Potter裏面我最喜歡的角色是Snape, Sirius和Draco Malfoy(我都是喜歡反派或壞壞的人),但不可否認Harry Potter是有主角光環的。Narnia 裏出過Eustace Scrubb,一開始一直黑Edmund、Lucy他們,有趣極了,後來受到教訓改變那裏應該是Narnia裏最感人的一段吧(寫得比Edmund那段好多了)。Joan Aiken筆下的主角可不惹人喜愛,或者說她根本不喜歡寫那種類型吧。講到這裡我又想起 His Dark Materials的 Lyra,這個角色真是超討厭的,支持我狠狠讀完三部書的與其是女一不如說是緊湊的情節...當然到最後...噢,我發現不知為什麼還是原諒了Lyra。注意是原諒不是同情喔。

2015年8月30日 星期日

樂迷美夢

古典樂迷的美夢之一是可以無限比較不同版本演譯。實際上做起來除了有錢買和有時間聽,還要找得到才行。如果不是可以獨立成碟的樂曲更煩,要慢慢查書。冷僻ㄧ點的,有賣一兩張算了不起了。有些賣完就是賣完,還要慢慢找。聽了那麼多年,我大概只為貝多芬某些鋼琴奏鳴曲做過傻子吧。



2015年6月蘋果宣布推出Apple Music,我觀望了ㄧ會,忍不住試試(早買早享受)。反正首三個月免錢。8月中註冊了以後...超後悔...沒!有!早!點!裝!

先別說找曲方便了(以蘋果user friendly程度來說,還是有需改善的地方),最重要ㄧ點,有無限選曲可以盡情聽不同版本的錄音!譬如星期日下午有點時間,可以窩在飯廳ㄧ角,ㄧ邊喝咖啡ㄧ邊聽四個不同版本Brahms的Tragic Overture,熱!血!沸!騰!啊!而且以後再也不用擔心買的唱片沒地方放了。這麼好的東西,怎!麼!現!在!才!有!

Kindle也有月費任讀計劃嗎?(這叫得ㄧ望二,哈!)

2015年8月26日 星期三

I hear you calling me

這個世界有種種的音樂,可說窮一生的時間也聽不完。記得以前還只聽古典音樂的年代,無意中發現 John McCormack 唱的愛爾蘭民謠,真是驚為天人...不對,是覺得很有趣才對。不知道整天叫喊要學無口音英文的人,知不知道愛爾蘭或蘇格蘭口音的英文有多可愛。

John McCromack (14 June 1884 – 16 September 1945)是愛爾蘭裔的男高音。



後來又發現Father Sydney MacEwan (19 October 1908 – 25 September 1991) 這個蘇格蘭裔的男高音(真的是神父啊!)。




兩個唱愛爾蘭和蘇格蘭民謠的錄音都有些年份了,而且聲音很清澈又優美,給人good old days的感覺。夏天悠閒的黃昏,微風徐徐吹著落地長窗的白色窗簾,白色的梔子花靜靜散發香氣,古老的留聲機播著古老的唱片...

至於兩者的分別呢,就聲音本身來說其實非常相似,也許MacCromack多些優美的強弱對比,他的超弱音真是聽得我雞皮疙瘩掉ㄧ地,而MacEwan是比較純樸又清新可喜的。

不論是民謠或藝術歌曲我都不喜歡太戲劇化的演譯。自我陶醉沒問題,一心想取悅聽眾的,多聽幾次會覺得很膩。音樂上騙人其實很難,非出自真心的話還是別搞了。

2015年6月11日 星期四

In memory of Sir Christopher Lee

Saruman the White.

聽到Sir Christopher Lee離開的消息,唏噓了好一會兒。雖然以他的年紀來說是意料中事,不過之前一年又一年都覺得魔戒演員們人腳還齊全很神啊。



SCL是魔戒班底裡唯一一個見過JRRTolkien的人,而且作者還答應過他如果魔戒拍電影的話就找他演乾豆腐。可惜多年後真的開拍時SCL已年事太高,所以只能演戲份較少的Saruman。我常常幻想如果是他演老好乾豆腐會如何...

SCL除了演了多得自己都不記得那麼多的電影,還做過好多其他的事,包括二戰的間諜。魔戒加長版Saruman被Wormtongue刺殺那幕拍攝時,他告訴導演人被刺殺時發出的聲音應該是怎樣...我的媽那是幾個意思啊啊啊!

老先生厲害的地方還不止咧,我有他這張唱片(這樣說是有語病吧,在這iTune的年代)。我只能說,awesome!!!


人生如戲的話,Sir Christopher Lee,你的精彩ㄧ生絲毫沒冷場。

Salute!



2015年6月10日 星期三

穿越小說(二)回到明朝當王爺

早期的穿越小說,少不免有已知歷史的限制。後來出現所謂的架空歷史小說,反正沒可能發生穿越的事,還抱著歷史幹嘛?其實我覺得只要故事過癮,怎樣寫都沒問題!

回到明朝當王爺,說好看嗎也算好看,因為明朝正德皇帝應算是很值得寫寫的。說不好看也是有缺點,例如人物塑造方面流於表面化,逢女必靚兼愛上男ㄧ這類白痴宅男白日夢的設定超無聊的。還有結尾剩幾個角色拖啊拖,感覺很不專業。因為寫手是大陸人,所以ㄧ講到外國就變成傻頭傻腦的鬧劇。

我覺得這部小說其實最好看的是軍事方面的描寫。穿越小說的梗就是將現代的東西拿回古代啊。當然穿越小說還可以推想ㄧ個有「如果」的平行宇宙,可是完全脫離歷史就失去意義了。

2015年6月7日 星期日

Beer, beer, beer

今晚很熱,忍不住開了支啤酒。家裡長備的啤酒不多,通常我買的是有送杯子的套裝(超喜歡酒配杯的感覺)。今天開的是 1664 Blanc。ㄧ邊喝ㄧ邊看杯子上的字才知道原來1664的意思是該啤酒廠Kronenbourg Brewery成立於1664年,媽媽咪呀,1664年還沒發生倫敦大火耶(倫敦大火是1666年)。康熙抓鰲拜是康熙七年,1668年的事。

說到啤酒,其實我喜歡麥味比較重的口味,最討厭水汪汪的淡口味。有機會會喝生啤,沒生啤就喝瓶裝(罐裝感覺就是汽水)。最近兩年迷上果味啤酒,好像深紅色的櫻桃啤酒,或是蜜桃味的也很喜歡。上次去台灣喝到菠蘿味台灣啤酒,挺有趣的。如果是傳統的啤酒,就是 Chimay Blue,Stella Artois, 1664 Blanc,in that order。

酒精濃度高達9%的Chimay Blue是Trappist Beer,是要經過嚴謹評審(好像是水源與釀造都是修道院)才會得到使用的稱號。據說全球現時只有11 Trappist Beer 的牌照,多數在比利時。第一次喝到比有汽紅酒Lambrusco還高酒精濃度的啤酒,還真嚇ㄧ跳。以前常聽人說啤酒是液體麵包,心中那句是稀淡的啤酒那可跟麵包比。Chimay blue可不ㄧ樣,喝ㄧ杯還真會飽。雖然我還無緣喝到Chimay Blue的生啤(有的嗎?)...應該是夢幻般的生啤吧。



Stella Artois是無選擇時的必然選擇,因為我覺得芸芸酒吧大牌子生啤中,以它最好喝!不知道是什麼微妙原因,麥味、香味、苦味 taste so well balanced, refreshing and smooth(對了,我喝兩杯啤酒就不知道爲什麼會開始講英文,哈!)。



2015年5月14日 星期四

Kindle Paperwhite

我第一個平板電腦是ipad,之後陸陸續續買了ipad 2 和 ipad mini。記得有段時間每天上班還帶 ipad 加 ipad 2,重得要命,為的就是玩 bakery story和restaurant story。時至今日,這些遊戲早就玩厭了,ipad mini 也主要是用來看看書看看電影。玩了這些年,最近發現視力差了很多,織東西時開始覺得吃力,感覺是時候逃離ipad了。可是書還是要看的,尤其是在amazon買了不少電子書。前幾天終於忍不住向amazon訂購了一個kindle paperwhite。星期五訂,星期一早上就收到了。我說美國跟香港原來那麼近(廢話4x美金運費能不快嗎...嗚)。好笑的是,因為反正要狠狠給錢送貨,乾脆把籃子裡存了好久的Borges也結帳送來。其實Borges這麼出名的作家,為什麼等來等去都沒有kindle版呢?真是其也怪哉!收到又有點後悔還應該加買一些實體書的(噢,是的,書櫃已經爆了...)。






Anyway,我對paperwhite第一印象...其實蠻差的,因為幾年來習慣 i什麼的流暢亮麗芒。忽然轉回黑白...媽呀...我都忘記上次用黑白芒手機是何時了...而且和i什麼比較paperwhite反應如同吃了十擔豬油糕,翻頁時還不時閃一下反黑,搞到整個人都有點不好了...不過重量倒是很輕,大小也適合單手操作,比ipad mini輕便得多(ipad mini要多大的手才可單手操作...)。



不買都買了,就硬著頭皮用吧。用了幾天,我才發現,果然是專機專用比較好。不說任何光線下都可閱讀,不說沒有雜七雜八的東西打擾,也不說一開蓋就可以看的極速boot機,單就在地鐵上芸芸眾生人手一電話時拿個讀書專用的kindle出來那種眾人皆醉我獨醒極之低調的霸氣,絕對值回票價!我是書迷我任性,拿三輸手機看棒子國整容示範鄉土劇的只能算個渣渣!

而且...e-ink真的好舒服。用習慣了後連十擔豬油糕的反應和偶然反黑也不介意了,反正看書本來就是悠閒優雅的說。人生就那麼多時間,心急也沒賺,心靜也沒蝕。

2015年3月8日 星期日

穿越小說 (一) A Connecticut Yankee in King Arthur's Court

如果幾十年後的人回顧21世紀早期的流行文學,必定會說這是一個充斥穿越小說的年代。穿越其實早在1889年Mark Twain的A Connecticut Yankee in King Arthur's Court 出現,而且玩得很過癮,只是當年還沒有人想出平行宇宙的概念,所以最後還是要把穿越的痕跡抹掉。

說到A Connecticut Yankee in King Arthur's Court,其實其中出現很多之後穿越小說不可或缺的元素,例如利用未來的科技改變古時的生活,有先知先覺能力的主角成為有權有勢的人等等。最有趣的除了科技和歷史知識外,還有觀念上巨大的落差。亞瑟王在歷史上的年代大約是5、6世紀吧,但是為人熟悉的亞瑟王是12世紀的人寫的浪漫小說,應該沒有什麼考究。在資訊不發達的年代,也沒有人會抓住Mark Twain說他寫東西不夠真實。本來就是自由發揮的,假上加假,哪有負負得正之理。表面上這是個純胡鬧的小說,內裏可有著浪漫與實事求是的兩極對立,最後不知何時出現了淡淡的哀愁。一但穿越...就要離開所愛的人...剩下的除了遺憾還是遺憾。

2015年2月8日 星期日

日本人質事件

伊斯蘭國殘忍殺害日本和約旦人質,現在連阿拉伯國家都看不過眼。

首先要給約旦300000個讚。這麼有guts的國家不多了。

回看日本人質,我前幾天才看到原來日本人不是個個想救他們的,而是有點...覺得他們是自找的麻煩。當然這樣講是非常風涼無情,不過如果真的給贖金,只會變相鼓勵伊斯蘭國繼續抓人質。

日本現在禁止國民去高危地方,引來不少爭論。

我覺得如果現在去高危地方,應該要簽生死狀「別救我」,份生死狀還要用多國文字,並且隨身攜帶,如果被抓,說不定可用來保命。